一、目的
二、招募對象
凡年滿二十歲,具愛心、耐心,對兒童、青少年服務有高度熱忱者。
三、招募方式
四、服務項目與時間
課業輔導志工 |
針對各階段之院童提供一對一課業輔導,如國、英、數、理等科目 |
社團才藝志工 |
提供美術、音樂、舞蹈、各項體育活動…等才藝教學 |
行政志工 |
服務台輪值、接聽電話、接待客人、電腦文書處理、一般文書處理 |
總務志工 |
電腦維修 |
五、招募需知
六、志工之獎勵
七、志工之撤銷
服務期間,志工因牴觸本中心各項規定或違反志工守則者,本中心得視情節輕重予以口頭告誡、加強輔導、調整工作或取消其志工資格等。
八、志工守則